(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制定和实施“双碳”目标,本质上就是要推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加快经济和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升级,驱动能源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社会安全、高效、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双碳”目标,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针对国家未来长期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之举,既顺应了世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潮流,也能够倒逼我国经济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
我国提出“双碳”目标
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必须从时代背景加以认识和理解,既有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又有我国解决自身发展问题和矛盾的国内背景。
从国际背景来看,目前全球正面临着气候变化这一事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挑战,世界各国必须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应对人类挑战。低碳发展不仅是挑战,而且是长期发展的机遇,更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目前,低碳已经成为全球经济贸易治理的关键要素,在国际贸易规则中逐渐成为重要的内容,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甚至会改变国际贸易的格局。
从国内来看,关键在于以下两点。一是我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必须承担大国责任和使命担当;二是我国已经在能源转型和经济低碳绿色发展上具有较好的基础,积累了不少经验,实现了某些技术突破,为实现“双碳”目标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必须在大变局下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我国实现“双碳”目标
需要消除三大压力
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会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必须正面应对。
减排压力。目前,我国面临巨大的碳减排压力。过去几十年,在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体系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经济水平之前,碳排放量很难下降。未来,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合理增速,以保障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能源消费还将保持增长趋势,二氧化碳减排的压力将持续增大。
结构压力。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和能源行业的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在产业结构中,我国钢铁、水泥、石化、交通、建筑、建材和有色金属等行业面临巨大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应该尽快实现碳达峰,然后再逐步迈向碳中和,预计在实现碳中和目标之前都很难轻松。在能源结构中,煤炭占比下降难度持续增大,石油占比稳中有降,天然气占比还将有所上升,总体上化石能源占比下降仍然面临很大的困难。当然,随着我国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会持续提升,但非化石能源占据能源体系的主导地位还需要时间,碳减排压力在短期内难以缓解。
时间压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确实存在着明显的时间压力。我国实现碳达峰已经是迫在眉睫,离实现碳中和还有不到40年。对于我国来说,实现“双碳”目标,关键是要尽量压低碳达峰的峰值,而且还需要大力缩短碳达峰的高位平台期,如此才有可能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
我国实现“双碳”目标
需要协调几个重大关系
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统一决策部署,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注重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中央利益与地方局部利益、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机制、短期降碳目标与长期降碳目标、先破后立与先立后破等重大关系。
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的关系。我国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应该协调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双碳”目标,又要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我国应该根据各行业和领域在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特点,针对产业特点,平衡矛盾,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实现“双碳”目标既是全局性问题,也是局部性问题。我国各地区存在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能源禀赋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环节、种类和强度等不尽相同,也不可能找到适合于所有地方的减排路径和技术手段。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必须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借鉴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共同但有区别”和“各自能力”原则,允许各地制定同向但不同步的行动方案。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确定的生态功能区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以便为全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争取足够的时间。对于工业化起步较晚的地区,可以允许晚一点实现“双碳”目标,通过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低碳化改造升级等政策,合理控制“双碳”目标的推进进程。此外,鼓励不同地区之间加强合作交流,允许跨地区共同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任务,鼓励各地区之间结对帮扶和协同降碳,完善区域间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用能权、排放权合理配置,进而平衡地区利益。
政府行政干预和市场调节机制的关系。未来几十年,我国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除了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作用之外,更应该强化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推进实现“双碳”目标,我国既要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更要发挥“无形之手”的作用,两者需要协同发力。
短期降碳目标和长期降碳目标的关系。实现“双碳”目标,核心是降碳,最终实现净零排放。实现“双碳”目标,需要一个漫长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毕其功于一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应该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分步实施、把握节奏、有序推进和确保安全,做好短期降碳目标与长期降碳目标的协调。
能源安全与能源转型的关系。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将深刻重塑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其复杂性和困难性不言而喻。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为了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平稳健康和能源安全,必须坚持“先立后破”的基本原则。必须首先持续加速“立”的进程,尽力避免风险,减少阻力,降低损失;再推动“破”的进程,坚决避免跟风冒进运动式减排、拉闸限电和停工停产等极端现象的发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双碳”路线图。
“双碳”目标将成为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硬约束。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转型是关键任务,是核心工作,我国必须谋划好能源发展战略,加快能源转型,其中,把握能源转型的节奏至关重要。
(作者董秀成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碳中和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